转发:关于做好江苏省201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02-17浏览次数:852

要求:

1、符合条件的同学尽快填写表格,用附件发我邮箱:3509006@qq.com 

2、截止日期:2月18下午4点前。

3、时间较紧,详情咨询:15852305518

 

 

 

学发〔2011〕3号  

关于做好江苏省201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江苏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1年毕业生选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推荐对象及数量
  1.面向部分高校选调本科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100名。我校比例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学历2011届优秀毕业生45名,其中研究生所占比例不少于25%,女生比例不超过30%。
  2.面向全国部分高校定向选调沿海开发紧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50名。
  3.以上选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和定向生。
  4.具体的职位信息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2011年选调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组织能力强,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应为2011年1月16日前)。
  3.大学期间担任过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6.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校期间成绩无不及格。
  8.非英语、体育、艺术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已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考试分数在425分(含)以上;体育、艺术类专业毕业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不低于36分(100分制)或256分(710分制);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已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硕士研究生符合学校学位外语要求;毕业时能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学院推荐、学校组织考试考察并确定推荐人选,在经过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后,由省委组织部考察并最终确定选调人选,具体程序是:
  1.公布条件。各学院在毕业生中公布选调生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产生程序及办法。
  2.公开报名。由各学院党委(总支)组织报名工作。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个人自愿提出申请,到各学院党委(总支)报名。由学院党委(总支)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在本学院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学院最终确定向学校推荐人选名单。
  3.材料上报。学院报送的材料包括:《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附件2,经学院党组织审核盖章)、选调生推荐表(附件3,手写签名)。所有材料于2011年2月18日17:00前上报至就业指导中心,其中《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请发至邮箱:career@xznu.edu.cn。
  4.资格审查。党委学生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5.确定推荐人选。学校将对确定的初步人选集中进行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优秀者,经考察并报学校党委批准后,确定学校候选人名单。
  6.校内公示。对确定的学校候选人名单在全校进行公示,全面征求意见,最终确定推荐人选名单上报江苏省委组织部。
  7.省委组织部资格审查。省委组织部按规定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结果反馈学校。
  8.网上报名。通过公示的推荐人选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网站报名,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审查通过后,推荐人选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9.参加笔试。推荐人选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类科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考察人选。笔试成绩在江苏人事考试网站查询。面试考察人选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0.进行面试。面试考察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公务员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11.组织考察。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面试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了解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任职和奖惩等情况。
  12.确定拟录用人选。根据《江苏省录用选调生量化考评办法(试行)》,经百分折算后,按照5:2: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任职、奖励情况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
  13.组织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
  14.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报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进行公示。
  15.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各有关高校。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主管部门办理高校毕业生派遣手续。各有关高校按照学生的分配去向及时将其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市委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四、分配原则
  选调生分配根据各地对干部人才的结构需求,由省委组织部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法律类专业可安排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沿海开发紧缺专业选调生,定向分配到南通、连云港、盐城三市。分配后,按照公务员法和选调生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我校选调工作时间安排
  1.2月16日—2月18日,宣传发动、公开报名(各学院组织)。
  2.2月18日17:00前,各学院党委上报推荐人选到校就业指导中心。
  3.2月19日—2月22日,学校组织选拔,确定推荐人选(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学校确定选调生推荐人选,并在全校进行公示。推荐人选需持就业协议书(一式四联)、推荐表、身份证及各类奖励证书等原件备查。
  5.学校将最终推荐人选名单上报省委组织部。
  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由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六、有关要求
  1.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对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有着重要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各学院要学好文件精神,扎扎实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全面的把有关精神传达到符合报名条件的每一位毕业生中,妥善安排报名工作。本通知可通过学生处网站(xsc.xznu.edu.cn)、就业信息网(job. xznu.edu.cn)查询。
  3.今年的选调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材料的填报及审核工作,确保我校2011年选调生工作能够有序进行,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