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教学工作规范

发布者:王新华发布时间:2013-03-13浏览次数:818

教学规范是教师进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是发挥教师主导作用、促进教风与学风建设、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基础,也是检查和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依据,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规定与体育专业教学特点,特制订我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一、课前准备

1、教学大纲是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每门课程都应在室主任组织下由任课教师制订教学大纲,并交院教务办留存。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内容不得轻易变动,如需更改,须经室主任和系主任审核同意。运动队训练是体育专业教学的补充部分, 凡负责运动训练工作的教师 ,在开学初应向院教务办送交学期训练计划。

2、由教研室主任在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所用的教材和版本。院教务办要积极与校教材科联系,在开课前使教材到位。对无法落实教材的课程,院教务办要提前通知教研民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应负责编写讲义,并于开课前30天将讲义稿件交院教务办。教学参考书由任课教师指定,经系(部、室)主任同意报院教学委员会批准后向学生公布,作为学生必读书和考核内容。

3、教学进度是授课内容、方式和进度的具体安排。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制订出教学进度,经系(部、室)主任批准签字后执行,并在开学第一周交院教务办留存。教学进度表应按栏目填写清楚,教学目的要求明了,内容、课次与学时数相符。技术课程的教学进度,先将理论教学内容按顺序分课次集中编写在进度表的前面,实践教学内容集中编写在进度表的后面。教师应按教学进度上课,不得随意变动和增、减教学时数。如确有必要增、减教学时数,须经学院审核同意。

4、认真备课是上好课的前提。教师应根据大纲和进度的要求,认真钻研并熟练掌握教材和参考资料,抓住基本理论、基本技术和基本技能,明确教学基本要求和讲授重点、难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编写备课笔记,做好上课的充分准备。教龄在15年以下的教师必须编写详细教案,15年以上教龄的教师可写简略教案,30年以上教龄的教师可写提纲教案。无教案的教师不得上课。系(部、室)主任要制订学期期工作计划,积极组织教研室、教学小组的定期集体备课活动,并经常了解与掌握教学的进展情况。

5、凡有实验室(实践)教学内容的课程,任课教师必须按大纲与进度要求上课,保证实验(实践) 课的开出率,积极提高实验(实践)课的教学质量。

6、教师上课应提前5分钟到达教室(场馆),做好教具、器材和场地设备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二、课堂教学

1、教师必须准时上课,按时下课,切实保证教学时间。老师不得擅自调、停课。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调、停课,教师应提前到院教务办联系,办理有关手续,并有责任通知班主任与学生。教师上课迟到、早退以教学事故论处,擅自调课以违纪论处,擅自停课以旷工论处。

  2、应以适当形式表示上课开始。理论课学生应随班长口令起立,教师示意后坐下;技术课应用师生相互问好的形式。

  3、教师应严格考勤制度。凡不到课堂的学生,教师一律以旷课记录并在课后及时将考勤表交院教务办。学生请假事宜由班主负责处理。

  4、教师讲课要注意内容的科学性、思想性、先进性和适用性,重视教学方法的改革和教学手段的应用,注重启发学生思维,培养学生能力。在讲课前应向学生宣布本次课的教学内容与要求,使学生在上课开始就明确本次课的学习目标。

5、根据体育专业技术课程教学实践性强的特点,教师应努力作到:

  (1)上课铃响后一分钟内完成整队,进入列队操练或准备活动。

(2)精讲多练,保证学生课堂练习时间。

(3)以口令指挥队形的变换和队伍的调动,不浪费时间。

(4)教学内容、练习方法、手段和运动负荷的安排,要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循序渐进,逐步深入与提高。

(5)如安排学生领做准备活动,学生必须写好教案,教师应随学生一起活动,并在结束时进行讲评。跨学期教学的课程应在第二学期组织学生领操:一学期完成教学的课程,应在后半阶段组织学生领操。

(6)教师示范力求准确。年青教师应坚持自己做示范;年龄较大的教师,可指定学生示范或结合讲解模拟示范。

(7)学生应凭医院见习证明申请见习。教师应安排见习生随堂听讲和记录,或安排见习生练习其它内容。

(8)保证教学安全。教师应根据项目特点和气候条件,组织学生充分做好准备活动。课前应认真检查器材,妥善布置场地。课中要讲清保护与帮助的方法,特别在投掷和体操项目教学时应提出明确的安全措施与要求。课的结束部分,应进行整理活动。

(9)如遇雨天,室外部分技术课程可因地制宜适当调整教学进度内容,或与院教务办联系调课,但必须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10)专修课程理论教学时数应达到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教师必须按专修课程教学大纲与进度有计划地进行理论教学,并在期末组织理论考核。

(11)教师应按学院总课程表排定的场馆在指定地点上课。

(12)教师应穿运动服和运动鞋上教学课和训练课,着便装一律不得上课。

(13)除必要的练习外,如学生随意躺卧在海绵垫或草地上,教师应提出批评并加以制止。

(14)教师要严禁学生在课中赤膊。

  6、理论课讲解要精炼,语言清晰易懂,富有启发性,板书端正规范。

  7、做好教书育人工作。教师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教师要重视课堂思想教育工作,积极进行组织纪律性、刻苦钻研、团结互助,爱护公物和文明礼貌等方面的教育,帮助学生学会做人。教师要热爱学生,信任学生,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给学生做出榜样。

  三、课后工作

  1、下课后要检查、收还教具和器材。

  2、教师要进行课后小结,简略写出教学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次课改进意见等。

  3、教师应进街上课外辅导,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帮助学生提高专业技能,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教师应经常接触学生,了解学生学习情况,熟悉学生个性特点,并进行分析,从而做到因材施教、区别对待。

  5、批阅学生的课后笔记。对布置的课外作业,教师要检查学生;完成的情况并作好记载,作为学生平时成绩的一部分。

  6、对课堂教学中发生的问题和出现的伤害事故,教师在课后应及时向院教务办报告。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范由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江苏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课程考试工作条例

 

  为进一步严格考试纪律,促进考风的根本好转,通过考试检查教学效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我院实际情况,制订课程考试工作条例。

  一、各课程均应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进行考核,不得随意更改。如确有必要更改,须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报告,经系(部、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院教学委员会讨论决定。否则,以教学事故论处。

  二、理论考核各主干课程要逐步建立试题()库,推进标准化考核。其它课程或暂时无法建立试题()库的主干课程,由任课教师命题。命题要充分考虑试卷的难易程度、覆盖面、容量等因素,经系(部,室)主任审定签名并提前10天送院教务办。试卷打印后由任课教师认真进行校对。同年级不同任课教师的课程,必须做到试题内容统一,考核时间统一,评分标准统一。对学生补考的命题与阅卷应坚持一致的标准。

  三、各主干课程的技术考核,由教研室组成考核小组,按统一评分标准与要求负责监考。考核小组一般由3名教师组成(任课教师不参加),原始评分表在任课教师结算成绩后一并送院教务办封存备查。主干课程的技术补考要求同上。

  四、技能部分的考核成绩,主要依据学生的学习态度、课堂纪律、出勤情况、回答问题、平时领操、实验作业、课后笔记以及裁判实践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定,教师在平时教学中要注意记载,以便做到客观评定,避免“印象打分”。

  五、学生必须按时完成平进作业、实验等,方可参加课程考核。平时不交课程作业两次以上者,取消其参加考核的资格,该课程成绩为零分。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学生必须上课,缺课超过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考核。

  六、除少数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如毕业设计)进行考查外,其它课程均应考试。理论考试在期末考试周内进行,技术考试在期末考试周前1~2周完成。

  七、因病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由本人事先提出书面缓考申请,并附有关证明,经学院同意后方可缓考,否则以旷考论处。

  八、凡不及格或缺考课程的学生,在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理论补考,四周内完成技术补考。如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补考者,按第七条处理,但须在批准日起两周内参加补考。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教务秘书应向系(部、室)主任和班主任提供参加补考学生的名单,以便通知和准备。学生应持补考证参加技术补考。

  九、各技术课程应根据教学大纲详细制订出每学期考核项目的评分标准、统一要求以及具体方法等,并由任课教师在开学初向学生宣布。

十、 成绩评定与上报:

  1、以百分制计算学生课程考核成绩。在上报学生成绩同时,应计算出相应的学分绩点,具体方法如下。

  (1)计算课程绩点数。课程考核成绩90~100分为4个绩点,80~90分为3个绩点,70~79分为2个绩点,60~69分为1个绩点,59分以下绩点为0

(2)计算学分绩点。该门课程绩点数乘以该门课程的学分数。

 2、考核一般按理论30%,技术50%(技评60%,达标40%)技能20%的比例结算总成绩上报。各课程应按教学大纲的有关规定结算。

  3、理论、技术、技能三部分中有任一部分不及格者,其总成绩为不及格。对不及格部分必须进行补考。补考的学生暂不结算总成绩。

  4、任何课程,在考核结束次日起的三天内,必须完成阅卷和成绩结算工作,并将学生成绩报院教务办。如学生缺考或考核不及格应在成绩表上具体注明,成绩表上不得出现空格。任课教师应认真分析学生理论考试情况,填写考试分析一并报院教务办。

  5、教务秘书应将学生每学期各课程的考核成绩,及时输入电脑并通知到学生家长或班主任。

  十一、教师必须以认真和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考试监考和管理工作:

  1、提前做好各种准备工作,明确考试地点,保证试卷到位,领取考试答卷纸等。

  2、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清理考场,特别要认真检查课桌上是否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如发现要及时处理。要求学生将所有材料、书籍等放至指定位置。

  3、提前10分钟重新排定学生的座位,保证单人单桌。

  4、提前5分钟宣布考试有关要求,强调考试纪律和规则。

  5、学生安静后,准时发放试卷。

  6、切实执行学校对监考工作的要求,不得迟到和擅自离岗,不得阅看书报、抽烟、闲聊及做其它与考试无关的事。

  7、如发现学生违纪或作弊,应立即收取试卷,令其离开考场,并填写考试记录表送学院。

  十二、教师在命题、评分、试卷保管、试卷传递以及监考中因不执行有关规定或失职而造成学生多人违纪作弊者,以教学事故论,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江苏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课堂纪律执行条例

 

  一、学生必须遵守上课秩序,不退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提前到达事先指定的场馆、教室或实验室。技术课程在上课铃响后一分钟内整队完毕。

  二、学生因病或因事,必须持有关证明向班主任请假,并填写请假单,向任课教师请假视为无效。

  三、学生必须专心听讲,认真思考,勤学苦练。课中严禁看报刊小说,严禁做与本课无关的内容和动作,严禁蛮干和戏耍。

  四、学生因病因伤需见习时,须持医院证明向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教师同意方可随堂见习。见习时应做到:

  1、教师讲解时应随队听讲,并记好教学笔记,课结束后交教师批阅。

  2、不得擅自离开运动场、馆或进行其它活动。

  3、服从教师安排。

  4、严禁随意躺卧在海绵垫或草地上。

  五、学生在课堂练习中,如感到身体不适,应及时向教师说明,不要隐瞒,不得硬练。

  六、必须认真、充分做好准备活动,练习时要注意保护与帮助,剧烈运动后要进行整理放松。重视教学安全,防止伤害发生。

  七、学生要爱护场地、教具、器材和设备,严禁用脚踢篮、排球,严禁吊攀足球门柱及在非投掷区场地进行投掷练习。

  八、学生上理论课必须带好教材和笔记本,不得穿背心、田径短裤和拖鞋进教室上理论课。学生(包括见习生)必须穿运动服和运动鞋上技术课,严禁在课中赤膊。学生上课时间不得会客、看病与理疗等。

  九、建立值日生制度,负责布置及归还运动器材、实验用具等,并打扫体育馆、体操房和实验室。

  十、严格课堂教学纪律,注意语言文明,对违反纪律的现象,教师有责任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江苏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教学督导员听课制度

 

听课是教学督导员经常性的常规工作,做好听课工作对帮助学院领导掌握教学情况,督促和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具有一定作用,根据<<徐州师范大学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委()作暂行条例>>,现制订体育学院教学督导员听课制度:

  一、教学督导员听课范围为体育学院本科教学基础课、专业课、公共课、公共体育课。

  二、听课对象:凡担任本院所有课程教学的任课教师和公共体育课教师,其中以中青年教师为主。

  三、每位督导员,每周听课不少于二节课。

  四、为全面了解教师教学情况,除听课外还需查看教师教案(或讲稿)

  五、每次听课毕,须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

  六、凡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在学院评审前,督导组统一安排督导员(相对集中)对有关申报教师至少听一次全过程的教学课并查看其近二年的教案(或讲稿),在此基础上写出教学评价意见上报学院。

 

 

 

 

 

 

 

 

 

 

 

 

 

 

 

 

江苏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

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条例

 

教育实习是师范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现培养目标、确保培养规格方面具有十发积极的作用。在教育实习中,教师的指导工作至关重要。为提高我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的教育实习质量,保证教育实习规范、有序、顺利地进行,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指导教师工作条例。

  一、指导教师要努力学习教育理论和掌握教育规律,提高对教育实习指导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熟悉、钻研和掌握科学的指导方法,切实指导好教育实习。

  二、成立教育实习领导小组。教育实习全过程工作,由学院分管院长宏观领导,体育系主任具体全面负责。

  三、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指导教师要及时与实习学校取得联系,介绍有关要求,落实实习生的课堂试教(确定试教年级、中学指导教师、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和教材等)、办公和生活安排等事宜,并将联系情况报告院教务办。

  四、在教育实习前一学期的期末,指导教师要召开实习小组会议,介绍实习学校情况,布置有关作业,使实习生提前进行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五、根据学校、学院的有关要求和具体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实习准备周的活动计划,并公布和实施;指导教师负责制订本组的实习工作计划(以周为单位)

  六、指导教师应参加实习准备周的有关活动。组织本组学生认真学习<<徐州师范大学教育实习手册>><<体育学院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帮助学生明确教育实习任务与要求,了解<<实习生守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遵守规章制度的自学性。组织本组学生认真分析教学内容、进度和钻研教材,布置实习生备好1~2份理论课讲稿,并组织预讲(如实习学校尚未明确教学内容与进度,应在见习周内补充进行)。对理论课预讲中出现的错误与不足之处(如讲授内容、讲解语言、教态、板书设计、讲授时间控制等),指导教师应具体指出,并明确改进的方法。理论课预讲较差的实习生,指导教师应组织其重讲。

  七、指导教师要和实习学校密切联系,协调关系,争取实习学校领导、教职员员和学生的配合。

  1、请实习学校领导介绍教育实习经验、学校体育工作,并对实习生提出思想、业务以及校纪校规等方面的要求。

  2、请班主任介绍学生工作经验,如实习学校不安排集体听讲,则由班主任个别与实习生进行。

  3、与实习学校商量并确定每名实习生上课的年级、班级和实习班主任工作的班级。

  4、请实习学校领导 (或体育组)在见习周内安排一位经验丰富的体育教师向全体实习生上一堂示范课,观摩后安排一次漫谈,并围绕教学长处和优点进行。

  5、请体育组负责人向实习生介绍学校体育教学简况、课堂教学常规、教学环境及教材有关的器材数量、设施等。

  6、组织实习生在见习周内认真观看实习学校指导教师的每堂课和试教班级的课外体育活动。第一次观看试教班级的课时,请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实习生与学生见面,以便课余接触学生和熟悉班干部,为上课做好准备。

  八、帮助实习生备好课和上好第一、二堂体育课。备课是提高教学质量、完成教学目标的重要环节,实习生必须认真、充分、详细地进行备讲,这对上好课尤为重要。指导教师应严格、认真指导,关重抓好以下环节的工作。

  1、督促实习生按程序完成备课课作。实习生备课必须做到:熟悉教材分析教材构思主动找实习学校指导教师汇报自己对课的构思虚心听取指导教师的分析确定教材重点、难点、教学要求、教法运用等认真备课,写好教案草稿请实习学校指导教师修改后誊清请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审批签字。实习生不按上述程序备课不得上课。

  2、严格实习生编写教案的要求,编写教案必须书写清晰,文字通顺,语句简明,层次分明,详细完整。

  3、实习生备好课后,第一、二堂课必须向实习学校指导教师预上。以后的课是否要预上,由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决定。

  4、督促实习生写好课后小结。

  九、指导教师要采取课前谈心、语言鼓励、分析原因等方法手段,帮助实习生调整心理状态,消除怯课顾虑,树立上好课的信心。

  十、能力较差的实习生,在试教中如遇到困难而影响课的进行时,或可能出现不安全问题时,或突发事件使课中断时,指导教师要及时处理,帮助实习生把课继续进行下去。

  十一、指导教师应根据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的规定,每天按时到达实习学校,进行指导或处理有关工作。在教育实习中,指导教师必须对每名实习生看()4次,其中1次为理论课,并认真做好看()课记录。院教务办应向指导教师提供看()课记录表。看()课记录在实习结束时上交领导小组,如未交看()课记录表者,则不能参加教育实习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

  十二、指导教师看()课后,要进行分析评议。分析课时,应根据实习生能力上的差异,一分为二,既肯定成绩,又提出不足。

  十三、实习生均上完第一堂课后,指导教师要及时安排时间组织实习生漫谈,交流体会和收获,加以小结,取长补短。在实习生相互看()课之后,每周要安排一次座谈。指导教师要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及时发现并克服倾向性问题,促进教育实习工作顺利开展和持续提高,培养和发展实习生的能力。指导教师要抓好周末小结,并对下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十四、组织实习生在课间操时轮流领操,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生领操能力和熟悉程度来确定领操顺序,一般优者先领操。

  十五、组织实习生按下述程序制订实习班主任工作计划:听取原班主任介绍班级活动计划设想班级活动开展的形式拟定实习班主任工作计划(草案)→ 送原班主任修改誊入计划表送原班主任签字批准。要督促实习生按计划组织实施,做好有关记录并随时向原班主任汇报。

  十六、指导教师要根据领导小组布置的工作、院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内容、实习学校的有关安排、课堂试教、实习班主任等方面,指导实习生按时制订每周工作计划,同时要经常检查实习生执行计划的情况。

  十七、指导教师要认真组织实习生开展教育调查研究,指导实习生选择调研题目,制订调研计划并实施;指导实习生收集、处理调研材料,撰写调研报告。

  十八、指导教师要认真如实记载实习生在各方面工作的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特殊重要的情况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指导教师必须按<<徐州师范大学教育实习手册>>的有关规定,严格实习生的请假制度。

  十九、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要认真听取实习学校的反馈意见,抓好实习生的个人小结和实习小组的交流,在此基础上写出指导实习工作小结(侧重存在问题和提出建议)

  二十、按照教育实习成绩的评定标准,对实习生的课堂试教和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事求是进行成绩评定。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做好实习成绩的平衡工作。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江苏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实验教学工作规范

 

实验教学是体育学科各专业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之一,在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严谨的科学态度,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巩固理论知识,训练基本技能以及培养创新能力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为明确教师的岗位责任,稳定实验教学秩序,规范我院实验教学工作,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实验室的作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我院实验教学现状,特制订实验教学工作规范。

  1、各实验室和教师应认真完成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实验教学任务。体育教育专业应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体育教育专业九门主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要求开设实验教学内容;其他专业应根据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需要,在教研室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相应的实验教学内容。对于因实验设备条件所限暂时无法开设的实验内容,由中心实验室主任提出书面报告,经系主任和分管院长审批,可以适当调整。

  2、凡有实验的课程,应在室主任组织下,由教师制订实验教学大纲,并交院教务秘书留存。实验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内容不得轻易变动,如确需更改,必须由教师提出书面报告,经室主任和系主任审核同意,并交院教务秘书转校教务处审批。

  3、教师应根据实验教学大纲制定学期实验教学进度计划,明确写出本学期实验的项目、时数、目的要求以及开设时间(),经室主任批准签字,在开学第一周交院教务秘书留存,并向学生公布。院教务秘书应将实验教学进度计划表复印四份,分别送交系主任、室主任、院中心实验室主任和院教学督导员各一份。教师和实验员应按进度表组织实验教学,不得随意变动,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改变实验内容或实验课时间,教师应提前一周提出书面报告,经室、系主任审批同意后交院教务秘书备案。如需分成小班组织实验教学,教师应与院教务秘书联系,由院教务秘书落实各小班的上课时间,院教务秘书应将变动情况及时通知院中心实验室主任和院教学督导员。

  4、凡有实验的课程,必须配有相应的教材(或自编讲义)和参考书(或指导书)。教师要以认真的态度,积极予以落实。落实实验教学的教材、讲义、参考书或指导书,按<<徐州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教学工作规范>>第一条第二款办理。

  5、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写出规范的实验课教案,预做每一项实验,做好上课的充分准备。教师要加强对基理论的验证和仪器设备操作技能的训练,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实验方法、技术以及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的结合。首次上岗的青年教师,教案需经室主任审阅同意,课前应进行预讲、预做,掌握操作示范的基本功。教师要认真填写<<徐州师范大学实验项目卡>>,向学生宣读实验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在学生做实验中,教师要勤于检查,关于指导。教师要布置实验教学课外作业,指导学生撰写实验报告,认真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和课外作业,并按照教学大纲的规定,结合学生实验操作、实验报告和课外作业等情况,严格进行实验课的考核。每次实验课,实验员应提前做好各种准备工作,检查有关仪器设备,课前提前15分钟开放实验室,课中配合教师指导学生实验,保定实验教学顺利进行。

  6、系主任、室主任应经常检查实验教学的运转情况,每学期重点抓1-2门课程的实验教学工作,至少看()青年教师的实验课一次,遇有问题应及时与分管院长联系解决。院教学督导组应重点关心实验教学工作,及时向系、院反馈有关信息。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时,要以检查实验教学工作为重点,争取开出实验教学公开课。

  7、各实验室和有关教师要定期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研讨实验教学内容的改革、教学方法的改进、教学手段的更新等。教师应积极开展集体备课活动,实验员应积极开展自制实验仪器装置工作。系和教研室要制定有关措施,采用汇报课和检查等多种方法,帮助指导青年教师操作所任课程所有实验项目一遍以上,尽快提高其实验教学的指导能力。

  8、院中心实验室主任要全面掌握实验教学情况,并向分管院长汇报,每学期至少二次。还要制定有效的措施,重视抓好各实验室实验教学情况统计与资料积累的工作。每学期结束,各实验室(教师)应将<<徐州师范大学实验项目卡>>、学生实验报告等材料整理成册,交院中心实验室存档。院中心实验室主任应及时将这些材料送分管院长检查。

  9、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院教学委员负责解释。

 

 

 

 

江苏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科研、学术活动管理规定

 

为了支持和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提高我院学术、科研水平,并加强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应该向院提出课题申报计划与安排,经院同意报科研处。

 根据不同的申报项目,逐级审批同意后执行。并留一份材料。交科研秘书存档。

  二、教师每年至少有1篇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并以此作为教师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论文均指第一作者:专著、编著、译著不低于5千字,每满5千字相当于一篇论文。

  三、科研需要外出调研,应在科研计划中有所反映。外出时由教研室安排好教学,并与教务秘书联系落实填写外出单,经院长批准后才能外出。

  四、凡报协作区、省、华东区、全国和国际有关学术会议的论文,须经院盖章后送审,否则不予参加会议和报销。同时将论文留院科研秘书一份存档。

  五、凡科研论文入选国际、全国、省、华东区有关学术会议,可凭会议通知向教研室提出,报请系、院审批,并根据工作安排和经费可能确定参加与否。(有课题者一律从课题经费中支付)。外出办法同本规定三。入选论文除会议需要的打印份数外加印八份,其中,留院三份,资料室二份,自己三份(若二名作者再增加三份,以此类推)

  六、全国重要的学术会议列席代表和墙报交流,如有名额和通知,处理办法同本规定五。

  七、凡擅自外出者(手续不全,材料不交院),除了批评教育外,同时经费不得报销。凡经批准,材料一时来不及交齐者,在报销前须补交给科研秘书后才能报销。

  八、凡是全国性、省级学术团体的领导成员(常务理事以上职务者)参加活动,须经院分管领导批准。

  九、凡外单位邀请我院教师讲学,学术论文审稿等学术性活动,经费由邀请单位负责,外出办法同本规定三。

  十、特殊情况的学术活动和教材编写,由院务会议决定后执行。

  十一、凡由国外专家来我国教学,如有正式代表名额,按照额作、经费的可能,派一名前往;若路途较近,可适当增加人数,但须办妥手续,经院长批准后才能前往。

  十二、凡被邀请参加境外学术活动和讲学者,必须具备正式邀请函,同时根据本人的申请和经费的允许,报请学校和省有关部门审批后决定。参加者的经费,若需学院承担的,院和个人按73分担。

  十三、凡被学术会议录用的审稿费全额报销。凡在权威期刊(校公布的)上全文发表的版面费可凭发票按100%报销,若是在其专辑上发表的,可按50%报销;凡在核心期刊(校公布的)上全文发表的版面费可按80%报销;凡在其它省级以上刊物(须有国内统一刊号)上全文发表的,版面费可按50%报销,若在其专辑上发表的,可按20%报销(以上均指第一作者)。报销渠道由院经费、课题经费中开支(个人有课题经费者一律在个人课题经费中开支)。

  十四、年终每位教师必须如实、认真地填写科研成果和参加学术会议情况一览表,以此作为评定职称、评奖、晋级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