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第十四届大学生“银球杯”乒乓球比赛规程

发布者:魏晓光发布时间:2024-09-05浏览次数:17

一、主办单位:校体委

二、协办单位:校学生工作处、校团委

三、承办单位:体育学院

四、比赛时间、地点:2024年9月28日,泉山校区体育馆。

五、参赛单位:各学院(除体育学院)

六、竞赛项目:混合团体比赛

七、运动员参赛条件

运动员必须为注册在籍的本单位正式全日制学生,其他人员不得参加比赛。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单位的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八、参赛办法

(一)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队员团体4人(至少有一名女运动员)。

(二)领队必须是各学院教师。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随身携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以便核查;否则不许参赛。

(四)研究生在所在学院报名参赛,不单独组队。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团体比赛采用斯韦斯林杯比赛制。

(三)团体比赛(至少有一名女运动员),根据报名队数决定分组。

(四)团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赛,根据积分排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小组前两名交叉淘汰,决出1-8名次。

(五)团体比赛次序为:(1)A—X;(2)B—Y;(3)C(女)—Z(女);(4)A—Y;(5)B—X。每局11分。

(六)比赛球使用双鱼三星40mm白色乒乓球。

十、报名办法、截止日期

(一)报名表一式一份,填写打印清楚,加盖公章,同时发送电子邮件(jssddatibu@jsnu.edu.cn)。

(二)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9月20日17:00前报送大学体育部。逾期未报名的单位视为弃权。

十一、奖励办法

团体比赛取前8名颁发奖杯和成绩证书。每队推选2名“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

十二、资格审查、比赛监督、仲裁委员、裁判人员选派

资格审查、比赛监督、仲裁、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员均有由校体育运动委员会选派。

十三、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

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定于2024年9月25日下午16:00在体育学院“游泳馆多媒体教室一”举行,望准时出席,未出席会议单位由组委会代为抽签,决定分组。

9月27日下午到大学体育部领取比赛秩序册。联系电话:83656661。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校体委所有。

江苏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4年9月3日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第十四届大学生“银球杯”乒乓球比赛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