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12-06浏览次数:681

       201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已开始,请各位老师将本年度取得的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于12月20日前交至教务办公室。2009年漏报的科研成果亦在本次统计范围之内。

相关注意事项:

      1、本次科研成果统计的范围包括2010年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取得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获奖(2009年漏报的科研成果可补报)。

 

      2、本次只统计我校为第一单位的成果。尚未发表(出版)的成果不统计,被取缔的非法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不统计。在报纸上发表的文章,只统计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的学术论文(请详细注明发表时间及版面)。

      3、学术论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论文复印件包括刊物封皮、封底、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著作提供原件备查,并同时提供著作封皮、封底、版权页、目录等内容的复印件一份。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获奖需提供项目立项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统计结束后,学院将所有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备案。

 

      4、请老师们填写好统计清单,并将统计清单与成果原件、复印件一起上交。

      由于学校对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时间要求紧,请各位老师按时报送。谢谢!

 教师科研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