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06-04-18  浏览次数: 244
各院系、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加强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力资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力军。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毕业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社会政治稳定,关系高校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和高等教育质量,关系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和关心高校的毕业生就业问题,多次强调就业是民生之本,实现就业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所在,要求各高等学校和各地政府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战略高度,切实抓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从目前来看,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职业前景,已成为学校办学水平、办学质量的综合反映和重要标志,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全校各级组织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正确看待就业对于办学的核心价值。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促进学校全面发展和学校稳定的大局,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大力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努力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

    二、加强领导,健全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体系
    学校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负责全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真正落实“一把手”工程,校长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将就业工作列入党政工作要点,党政联席会议每学期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就业情况,分析就业市场,把就业市场的反馈信息作为学校教育改革的巨大推动力,使学校的专业设置和培养规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紧随社会的需要。各院系应成立以书记或院长、主任为组长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院系发展的整体规划,从而形成学校党政领导、职能部门、院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及专业教师齐抓共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

    三、加大就业工作的投入力度,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
    学校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并在场地、经费、人员等方面予以保证。学校将从学生缴纳学费总额中,按每年不少于1%的标准,设立就业指导和服务专项经费,确保就业指导、市场调查、信息交流、供需见面等日常工作开展。同时,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就业工作专职人员与毕业生比例不低于1:500的标准,逐步配齐人员。各院系也要根据新形势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特点和要求,不断加大对就业工作的投入,强化服务意识,健全服务体系。学生工作处要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网络体系,为广大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需求信息、择业技巧等全方位的服务。各院系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科技优势,尽快建立和完善本院系的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加快无形市场的建设,用信息化带动就业指导的专业化。努力构建更加完善的、符合“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信息化”标准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

    四、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思想教育工作
    毕业生就业指导是高校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帮助毕业生了解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保障毕业生顺利就业的有效手段。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以及各院系对毕业生就业指导要重点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和职业道德教育,突出职业理想、就业观念、择业技巧的指导和就业政策的宣传。毕业生就业指导要与毕业教育相结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可采用授课、报告、讲座、咨询等多种形式,就业指导课要列入教学计划。
    要热情帮助有特殊困难的毕业生就业,解决好一个特困生就业就是解决一个家庭的困难。各院系要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有特殊困难毕业生的就业,要有具体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力争使每一个特困生都能及时就业。
    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是就业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做好就业工作的重要保证和基础,是实现德育目标的重要内容。毕业生的思想教育主要包括就业教育、创业教育和毕业教育三方面内容。就业教育重点是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己,主动将自我价值的实现与国家、民族的命运联系起来,将个人建功立业的志向与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实现为人民服务的理想联系起来,帮助毕业生确立与市场经济体制、与大众化高等教育相适应的择业观和职业观。
    创业教育重点是增强毕业生创业意识以及对毕业生进行创业的目的和意义教育,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技能,提高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毕业教育主要指毕业实习、论文答辩、毕业设计等具体环节,要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严格每一环节。要隆重举行毕业典礼,通过庄严而神圣的仪式,使学生受到一次终身难忘的教育。各院系要把毕业教育贯穿于毕业生就业的全过程,结合各自专业特点,教育毕业生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树立根据社会需要就业,到基层建功立业的思想。学校鼓励并支持毕业生到农村、到基层、到西部地区、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工作。

    五、积极培育毕业生就业市场,加强毕业生就业基地建设
    学校和各院系要进一步加大实践环节教学力度,保持同经济和社会的直接、密切的沟通和联系。要积极面向社会,拓展和建立有固定联系的毕业生实践基地。对师范专业毕业生,要着力加强从师技能培养和适应中学新课程、新教材教学的理念、知识与能力的培训;对非师范专业毕业生,要注重实践应用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培训,鼓励他们走出校门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锻炼自己。要特别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业能力的培养。
    切实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积极开辟就业市场,拓宽就业渠道,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逐渐改变我校就业市场的结构,提升我校就业市场的层次和水平。各院系、各部门应深入社会,充分进行就业市场调研,以毕业生教育实习、就业实习等为契机,积极推荐毕业生,不断建立各院系固定的就业市场基地。各院系每年应建立就业市场基地1—2处,每基地推荐毕业生10-20名。

    六、进一步优化调整专业设置及学科专业结构,加快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各院系要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以就业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学科、专业建设思路。根据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和就业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按照宽专业、厚基础、强能力、灵活专业方向的要求,改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大力培育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全面提高毕业生培养质量,逐步形成招生、培养与就业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互动优化的运行机制,牢固确立通过提高人才供给质量来拓展人才市场可持续性发展的就业工作思路。

    七、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
    对毕业生的跟踪调查与反馈,是高校根据市场规律自我发展的重要环节。各院系应重视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建立完善的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机制。可定期或不定期与已就业毕业生联系,掌握他们的工作情况,了解他们的业务水平、敬业精神、创业发展能力等。同时,应采取各种方式与未就业毕业生保持联系,积极推荐其就业,提供毕业后服务。

    八、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评估和考核
    (一)建立毕业生就业状况评估体系。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毕业生就业状况评估体系并定期对各院系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检查、评估。定期公布各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状况和一次性就业率。
    (二)建立以毕业生就业率为重要内容的考核机制。把毕业生就业率作为考核院系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就业率低于全校平均就业率的专业,所在院系领导不得被评为优秀;同时把就业率作为评价院系办学质量与水平的重要指标,教学质量评估、招生计划的确定、新增专业的设置都要与就业率挂钩。对当年7月份毕业生就业率低于全省平均就业率的院系,要控制其专业总数,每增设一个新专业的同时,撤销一个旧专业,引导院系进行专业结构和招生计划的调整。对社会需求不大、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两年处于全校后三分之一的专业,要暂停招生或减少招生。
    建立毕业生就业率与院系经费挂钩机制。学校将组织职能部门对各院系的毕业生就业率进行考核,实行就业率与划拨经费挂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定期公布毕业生签约率。学校从2004届毕业生开始,每月面向全校公布一次各专业毕业生的签约率和就业率,促使各院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发动各方面力量,开拓本院系本专业的毕业生就业市场。学校每年召开一次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表彰会议,对于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毕业生就业率较高的院系,予以表彰奖励。
    以上意见,望贯彻执行。

    附件:
1.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政策
          2.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程序
    

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学生  就业  意见
徐州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4年4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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