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节放假及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7-04-20浏览次数:527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现将“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及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生员工自5月1日至5月7日休息7天。其中,5月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9日、5月13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五)、7日(星期一),5月5日、6日照常公休。 4月28日我校被省教育厅考试院统一安排进行专转本考试,故照常公休。
  教学安排调整如下: 4月29日(星期日)上5月4日(星期五)的课,5月13日(星期日)上5月7日(星期一)的课。
  二、各教学单位务必将调休调课的安排通知到有关教师,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各单位放假前应组织安全检查工作,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假期中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值班,负责处理报刊、文件的收发和来访接待。
  四、假期中需赴外地的师生,应事先向所在单位说明,注意旅途安全,并及时返校上班、上课。各单位不得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旅游。
  五、自5月1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仍为8︰00—11︰40,下午推迟半小时,各校区统一为14︰30—18︰00。
  教授班车的发车时间上午不变,下午调整为14︰00从汉园停车场发车,18︰10从泉山校区返回 。
晚班车19︰00从汉园停车场发车,21︰30从泉山校区返回 。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