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02-22浏览次数: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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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发〔2012〕13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门、研究机构:
  根据苏教社政函〔2012〕1号通知,2012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研究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聚焦重大实际问题和学术前沿问题,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立足国情、省情与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相结合,坚持研究成果的实践应用价值与学术创新价值并重。
  2.属于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理论与实践对策研究的项目应具有较强的系统性、思想性、创新性、针对性、实证性和指导性。各项目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应提交调查研究报告、政策咨询建议和理论研究成果等三个方面的目标成果
  3.属于相关学科领域重要理论与学术前沿问题研究的项目应具有较强的前沿性、原创性、学术性和实践指导性。各项目在深入研究基础上,应提交有份量、有深度、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4.项目申报应符合《2012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1)要求。
  5.申报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学风优良,责任心强,是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称),其所在学科必须是省重点以上学科(含省重点建设学科)。年龄不超过60周岁。每个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已承担教育厅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基地重大项目负责人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6.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优先支持跨学科、跨单位、跨部门申报的研究课题。近两年内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同类选题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7.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均实行论证申报、专家评审、批准立项、中期报告和结题验收制度。研究时间原则上为2年,最多不超过3年。
  8.重大项目资助一般不超过2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一般不超过10万元,分别于批准立项时拨付批准经费的60%,中期报告后拨付30%,结题验收后拨付10%。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各学院于3月26日(星期一)前将申报人员的《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3)1份,和加盖学院公章的《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4,含电子版)送交科技处(社科处)科研管理科。
  2.通过学校初审上报的项目,申报者应进一步修订完善课题论证,并于4月6日(星期五)上午11:30前上报申报材料(《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各一式4份、《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和电子数据各一份,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skc@xznu.edu.cn。
  联系人:孙传红、张文德,电话:83500227;83536265。 
     3.课题论证活页.doc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