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第二届“校长杯”全运会田径比赛暨第五十五届田径运动会精神文明奖评比方案

发布者:魏晓光发布时间:2021-11-05浏览次数:1036

各学院:

为展现我校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激励各参赛单位充分发扬团队精神,赛出水平、赛出风格,经学校研究,决定在第五十五届田径运动会期间开展“精神文明奖”评比活动,为保证评比的客观与公正,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比内容和标准

(一)大会宣传(满分15分)

1.线下宣传工作。各学院须组织宣传报道组,及时宣传报道赛场内外新闻。大会期间提交150篇以上加油稿件,计5分。每播出1篇加油稿件计0.3分,喜报计0.1分。(13分)

2.线上宣传工作。大会期间通过学院官方及以上网络平台(主要为官方网站、微信)积极宣传本届运动会开展情况(须在结束前提前半天上报组织方纳入统计),共计1-2分。(2分)

(二)看台秩序(满分25分)

1.基本观众参与观赛情况。各学院须按照人数要求组织观众至指定位置就坐,基本观众无特殊原因每少1人扣0.5分,现场就坐不整齐、无秩序扣1分。(10分)

2.观众文明观赛情况。各学院责任区域观众无相互打闹、打牌、下棋、乱扔杂物、玩手机、吃零食等现象,始终保持责任区域环境整洁。如存在问题视情节扣分。(15分)

(三)大会服务(满分20分)

1.赛事提示、公布服务。各学院须设立“公布栏”,及时提醒参赛队员的比赛项目,公布比赛成绩。(10分)

2.服务点服务工作。各学院须在指定区域设立服务点,做好后勤服务工作,服务点须严格按照组织方划定区域设置,服务点物资须摆放有序,环境整洁。服务人员热情礼貌,专心服务,不得在服务区嬉戏打闹、玩手机、吃零食等。如存在问题视情节扣分。(10分)

(四)赛场秩序(满分25分)

1.运动员须佩戴本人号码簿按时至检录处检录,到比赛场地参赛。因故不能参加比赛者,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无故弃权者,每人次扣1分。运动员比赛结束应及时离开场地,无故滞留者扣1分。

2.运动员须遵守赛场规则,服从裁判。对比赛成绩有异议者,由所在单位领队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运动员本人与裁判或工作人员无故发生争执的,每人次扣2分。

3.服务人员进入比赛场地须佩戴校学生会统一发放的服务证,并服从管理。凡无证入场者,每人次扣0.5分;不服从管理,干扰比赛正常进行者,每人次扣2分。

4.运动员、服务人员和观众有其它违纪现象,视情节每人次扣1-5分。

(五)闭幕式参与(满分15分)

组织方队参加闭幕式(带院旗),并做到到位迅速、队伍整齐安静、服从调度。闭幕式参与人员不少于规定人数,每少1人,扣0.5分。

(六)有冒名顶替参赛者或其他弄虚作假等行为,直接取消相关学院参评资格。

二、评比办法

(一)由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组建运动会精神文明奖评比小组,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担任组长,校团委负责各部门评分的汇总、统计及上报工作,并接受处理单位和个人的申诉。

(二)评比内容的第一项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评分统计,第二项、第三项及第五项由校团委根据多次检查结果进行累计评分统计,第四项、第六项由大学体育部负责评分统计。

(三)设立精神文明奖成绩公布板,实时公布各学院分数变动情况。

(四)根据各单位所得总分情况,由高分到低分评出8-12个精神文明奖获奖单位。

本方案由江苏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负责解释。

  

 


  

江苏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1年11月5日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第二届“校长杯”全运会田径比赛暨第五十五届田径运动会体育场看台区基本观众座次图.pdf

附件2:江苏师范大学第二届“校长杯”全运会田径比赛暨第五十五届田径运动会各学院场外服务点分布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