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人体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09-01-06  浏览次数: 368

运动人体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40302


学科、专业简介:

运动人体科学学位授权点是1998年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设置。该硕士点现有教授5名,副教授7名, 1人具有博士学位、2人具有硕士学位。目前该硕士点已经形成了运动生理学、运动生物力学和体育保健学三个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近年来培养硕士研究生28人,有的考取博士生继续深造,有的在实践中发挥骨干作用。近年来该学位点承担了省厅级科研项目19项,获得科研经费 56万多元,获得多项省厅级科研奖励,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20篇。

一、培养目标

1.能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具有爱国主义精神、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养成求实、严谨、科学的作风;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研作风,具有合作精神,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掌握本门学科的坚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必要的实践技能;具有从事本专业工作和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全面的人文素质、科学素质、专业素质和创新、创业精神。

3. 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重在应用能力的培养。
4.
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学制与学习年限

本专业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在职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可延长12年。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优秀研究生提前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者,可申请提前答辩和提前毕业,但学习年限不得少于两学年。正常情况下不能按时毕业者作结业处理;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学习期限,须由硕士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同意、院长审核,研究生处批准后,最多可延长一学年。

三、研究方向

  1、运动生理学

  2、运动生物力学

  3、体育保健学

四、培养方式

1、研究生的培养应实行导师负责和教研室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指导教师应教书育人,引导他们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道路,硕士生要虚心学习,积极进取,尊敬师长,教学相长。

2.研究生的培养应遵循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特点和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新特点,重视和促进研究生个性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更多地采用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鼓励研究生跨专业、跨学校选修课程。

3.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理论学习、进行科学研究、参加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办法。贯彻课程和论文并重的原则,特别是要加强研究生综合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包括创新能力、活动能力和适应能力的培养。

4为研究生授课的教师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导师应为本专业研究生讲授一定量的专业课,要不定期邀请校外专家学者开设专题讲座。研究生培养采用的教科书和参考书应反映本专业国内国际的先进水平。

5.硕士生入学后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入学一年半后要从德、智、体等方面进行中期考核,内容包括业务学习、思想政治表现、科研能力、能否进行开题报告等。中期考核合格作为进入论文阶段的先决条件。学习成绩良好,具有一定科研能力者,按计划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学习成绩差,或因缺乏科研能力,或不安心学习及其他原因中期考核不合格,不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者,经批准,可终止其学习,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6.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的硕士生须结合专业特点参加社会实践。实践活动主要包括教学实践(辅导答疑,指导实验课、习题课、批改作业)和指导毕业设计等,每个研究生的教学实践内容由导师与教研室共同研究统一安排,并确定一名教师具体负责指导和检查。教学实践活动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时间一般在1620学时之间,计2学分。入学前已从事过教学工作的硕士生,经本人申请,导师、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研究生处核准,可以免除教学实践,但总学分不得减免。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课程设置

本专业课程分学位课程(必修课)和非学位课程(选修课)两大类,学位课程由公共学位课、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构成。

2.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为36学分(含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等必修环节),其中必修30学分、选修6学分以上。

以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录取的研究生,必须补修《运动心理学》、《生理学实验》两门本科课程,每门课程按1学分计,但不计入规定的总学分之内。

考核方式,学位课程一般采用考试形式,非学位课程采用考试或考查的形式。所有课程考核成绩达到60分视为合格。学位课程有一门为不合格,且参加补考后仍不合格,不得进入论文阶段。

3.课程安排

详见《课程设置计划》

六、学术活动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参加10次以上(含10次)校内外学术活动,达不到10次者不得申请论文答辩。学术活动计2学分。

学术活动可以是校内各院(系、所)组织的学术讲座,也可以是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会议。原则上校内4小时的专题讲座为一次学术活动,校内(外)参加的学术会议根据学术会议的天数折算,原则上一天为2次学术活动。

七、学位论文与论文答辩

1、中期考核:研究生在课程学习基本结束进入论文阶段前,应进行全面的中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政治表现、课程学习、科研能力等。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课程学习不合格、明显缺乏科研能力、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者,应中止学业,作肄业处理。中期考核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结束前进行。

2、论文开题:研究生至迟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

3、申请答辩的条件:修完规定的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并完成学术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获得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生,经导师的推荐可申请论文答辩。

3、预答辩:正式答辩前1个月左右,研究生必须通过预答辩。

4、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对学位论文的体例、抽检、评阅、答辩等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5、学位授予:论文答辩通过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

 

  

                                                                                                                                 二〇〇八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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