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第十二届大学生“银球杯”乒乓球比赛规程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29  浏览次数: 34

一、主办单位:校体委

二、承办单位:学生工作处、体育学院

三、比赛时间、地点:2023年4月15—16日,泉山校区体育馆。

四、参赛单位:各学院(除体育学院)

五、竞赛项目:混合团体比赛、男子单打比赛、女子单打比赛。

六、运动员参赛条件

运动员必须为注册在籍的本单位正式全日制学生,其他人员不得参加比赛。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单位的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七、参赛办法

(一)、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队员团体3-4人(至少有一名女运动员),男单3人,女单2人。

(二)领队必须是各学院教师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随身携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以便核查;否则不许参赛。

(四)研究生在所在学院报名参赛,不单独组队。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男、女单打比赛,比赛均采用“世界锦标赛”赛制。

(三)团体比赛采用斯韦斯林杯比赛制。

(四)先进行团体比赛(至少有一名女运动员),根据报名队数决定分组。团体比赛结束后进行男、女单打比赛。

(五)团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赛,根据积分排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小组前两名交叉淘汰,决出1-8名次。

(六)团体比赛次序为:(1)A—X;(2)B—Y;(3)C(女)—Z(女);(4)A—Y;(5)B—X。每局11分。

(七)男、女单打比赛则采用淘汰赛制。每局11分。

(八)比赛球使用双鱼三星40mm黄色乒乓球。

九、报名办法、截止日期

(一)报名表一式一份,填写打印清楚,加盖公章,同时发送电子邮件(jssddatibu@jsnu.edu.cn)。

(二)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4月10日17:00前报送大学体育部。逾期未报名的单位视为弃权。

十、奖励办法

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各项比赛均取前8名颁发成绩证书。每队推选2名“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

十一、资格审查、比赛监督、仲裁委员、裁判人员选派:

资格审查、比赛监督、仲裁、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员均有由校体育运动委员会选派。

十二、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

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定于4月12日下午16:00在体育学院“游泳馆多媒体教室一”举行,望准时出席,未出席会议单位由组委会代为抽签,决定分组。

4月14日下午到大学体育部领取比赛秩序册。联系电话:83656661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校体委所有。

 

江苏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3年3月27日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第十二届大学生“银球杯”乒乓球比赛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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